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

北京哪家医院白癜风治疗的好 https://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年8月4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的共22(收到23件,退省1件)件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查办,并针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现将办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道外区民主乡民富村战备码头东侧附近瑞安防水奥业有限公司,锅炉冒黑烟(没有烟囱)污染空气,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排至厂外水沟,污染周边湿地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已退省。

  二、关于五常市长山乡水泉子村莫网沟屯大面积毁林开荒,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五常市委、市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是,五常市长山乡水泉子村没辋沟屯大面积毁林开荒,破坏生态环境。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举报人反映的长山乡水泉子村没辋沟屯,实为长山乡长山村没辋沟屯。该屯被毁的集体林地,分别位于该屯东山与南山,共两部分。经GPS测量,总面积为16.56公顷。其中:东有三块,共计12.43公顷(第一块4.99公顷,第二块3.39公顷,第三块4.05公顷);南山有一块,面积为4.13公顷。

  该林地被毁时间为年至年,参与毁林的均为该屯农民,涉及22户、67人。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五常市长山乡水泉子村没辋沟屯大面积毁林开荒,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情况属实

  (三)办理结果

  1、依法办案。年8月5日,五常市森林公安局依据《刑法》第条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主要犯罪嫌疑人李国宝、程万财开展立案侦查,现已刑事拘留。对其他参与毁林开荒人员,也都依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1条分别予以立案调查。

  2、明确整改。目前,在法律的震慑下,长山乡党委组成宣传教育工作组,深入到没辋沟屯,挨家逐户的开展法律宣传和思想发动,让每个农民都能深刻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每户农民都在退耕还林《保证书》签字,长山乡党委、政府和长山村支部、村委会也都分别上交了《检讨书》,在认真反思、认识错误的前提下,对所毁耕地的退耕还林工作进行了规划设计,保证年5月1日前将被毁的16.56公顷林地全部退耕还林。

  3、启动问责。对于这次毁林开荒中所涉及到的党员干部,市纪委已启动问责。

  三、关于尚志市亚布力冷山村冷山采石厂距村子不足50米,粉尘污染耕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尚志市委、市政府正在办理。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距村子不足50米的采石厂位于石头河子镇冷山村东北侧,企业真实名称为哈尔滨石头河子采石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姜丽艳),矿区边界与居民区距离23米,采坑边界与居民区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年8月5日9时,尚志市委、市政府组织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的相关负责人带领监察执法人员前往尚志市亚布力冷山村采石厂,对举报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

  调查发现,哈尔滨石头河子采石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姜丽艳),位于冷山村东北侧的采石厂属无采矿权矿山,粉尘污染耕地是高铁建设运送石料过程中村道产生的扬尘。尚志市国土局于年5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已对其违法开采行为进行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立方米和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尚志市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在7月29日对该采石厂检查时,处于停产状态。年8月4日再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己开工生产,经调查该公司于年8月1日开工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尚志市亚布力冷山村采石厂距村子不足50米,粉尘污染耕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尚志市石头河子镇安监站未及时发现该企业非法生产行为,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尚志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亚布力国土所未及时发现该企业非法生产行为,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尚志市亚布力环境监察中队未及时发现该企业非法生产行为,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办理结果

  1、年8月5日,由监察局责成环保局局长依据《干部管理条例》,对亚布力环境监察中队队长孟庆波进行诫勉谈话。年8月5日,由监察局责成国土局局长依据《干部管理条例》,对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唐俊兰和亚布力国土所副所长赵长山进行诫勉谈话。年8月5日,由监察局责成安监局局长依据《干部管理条例》,对石头河子镇安监站站长张冠楠进行诫勉谈话。

年8月5日,尚志市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该企业属无环评报告,对哈尔滨石头河子采石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尚环改字[]号),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8月5日17时复查时该企业己停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该企业属无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尚志市国土局对哈尔滨石头河子采石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年8月5日,尚志市安监局依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第三十八条规定,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哈尔滨石头河子采石有限公司依法下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尚)安监管强执(非)字[]号],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2、对于哈尔滨石头河子采石有限公司今后的监管工作,因哈尔滨石头河子采石有限公司地理位置较偏远,监管不便的问题,我市执行动态巡查机制。由石头河子镇冷山村负责夜间监管,乡镇政府及相关执法监察部门负责白天监管,发现有恢复生产迹象,相关部门将立即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如情况属实依法严厉处罚。

  3、由市政府办牵头,市国土局、林业局、环保局、安监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8月7日起,对全市可能存在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环保隐患进行自查。认真落实执法监察责任制度,将执法监察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乡镇、到村屯、到责任人。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依规追究执法监察责任人的责任,确保真正履行执法监察职责。

四、关于松北区松北镇新镇村双口面屯松花江江堤下砂厂在江边将建筑垃圾倾倒入松花江,围建养鱼池,污染水体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松北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正在办理中。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松北区松北镇新镇村双口面屯松花江江堤下砂厂在江边将建筑垃圾倾倒入松花江,围建养鱼池,污染水体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年8月5日,区政府组织水务局、松北镇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在松花江行洪区域内、松北镇新镇村双口面屯民堤西南侧,有人利用汊河自然浅滩使用砂石和建筑残土私自修筑围堤,长约米,顶宽7-8米,围合滩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尚未合龙;私建活动板房1处,面积约平方米;私建浮桥1座,长约米。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涉嫌违法当事人张海超,为松北镇新镇村村民。

  8月5日下午,松北区行政执法局已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并责令其自行清除私建围堤和违法建筑物,计划于8月12日前恢复河道原貌。8月6日,松北区环保分局已对围堤周边水体取样送验,确定对水体是否产生污染及污染程度。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监督当事人尽快拆除建筑物,清除围堤,如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将由行政执法局依法予以强拆,清除围堤,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在调查处理这件信访事项的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已启动问责程序,拟在事实调查清楚的情况下,依据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监管工作的人员进行问责,待履行问责程序、作出处理后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关于松北区新湾路北岸明珠小区栋楼下石锅拌饭饭店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市环保局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石锅拌饭饭店位于松北区新湾路北岸明珠小区栋楼下。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经核实,年7月11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针对哈尔滨市松北区米多多石锅拌饭餐馆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召开局长专题会议,会议决定该单位的环境违法事实存在,证据确凿,必须对该行为予以制止和处罚。处罚决定依照《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哈尔滨市松北区米多多石锅拌饭餐馆处以叁仟元罚款,如拒不改正,责令其停产停业。

  年8月5日,再次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后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立即组织阚阔、张铎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情况属实。

  (三)办理结果

  年8月5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依照《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对哈尔滨市松北区米多多石锅拌饭餐馆进行责令停止营业。

  六、关于巴彦县利民建材大市场南侧巴彦镇垃圾处理场露天堆放,恶臭污染扰民,渗滤液污染周边地下水问题(第十六批号)

巴彦县委、县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原巴彦镇垃圾处理厂全称黑龙江省巴彦县广通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孙淑滨。该厂于年建设,占地6万平方米,年12月投入使用,采用焚烧处理工艺。年6月,原垃圾处理厂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政府无偿收回,对厂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设备由县政府按照《资产估价报告书》进行了收购。年9月,巴彦镇东侧1.8公里处新建设了一座卫生填埋式垃圾处理厂,原巴彦镇垃圾处理厂停止了运营。因新垃圾处理厂没有进行环评验收,于年11月又继续在原垃圾处理厂进行临时堆放垃圾。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年8月5日,巴彦县中央环保督察组第十六批交办编号号群众信访案件办理专案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经查,随着巴彦镇人口逐年增多,垃圾储量逐年增大,因原垃圾处理厂焚烧工艺落后,不能满足全镇实际生产生活需要。年县政府决定在巴彦镇规划区东侧1.8公里处的砖厂废弃地新建垃圾处理厂一处。新厂于年开工建设,年完工,采用卫生填埋工艺。根据环评批复的要求,应对该项目周围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双榆树屯内44户农户进行搬迁。由于全省撤屯并村工作暂缓进行,我县撤屯并村工作也随之停止,导致米范围内44户农户未能搬迁,新厂无法运行,只得继续在原垃圾处理厂进行临时堆放。

  经现场勘查,原垃圾处理厂外有四眼工业用水深水井;垃圾厂内堆满大量生活垃圾,散发着异味。

  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三)办理结果

  1.县委、县政府责令县疾控中心对原垃圾处理厂周边饮用水源井水质进行检测,已于8月5日上午进行了采样。

  2.县环保局已经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了汇报,并委托其对垃圾厂气味和附近地下水水质实施监测,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8月6日上午进行了采样,预计8日上午可出具检测结果。

  3.县政府已于年7月10日起,采取生物防治法对原巴彦镇垃圾堆放场地进行除臭。目前,建设了喷淋设备处理厂房,架设了喷淋管线,铺设了供水管网,喷淋系统现正在安装过程中。预计在8月15日完成除臭。

  4.着手制定渗滤液收集处置方案,待论证审定后马上实施。

  5.县政府将尽快启动新垃圾处理厂的提档升级改造建设,力争在年年末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6.县纪检监察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七、关于南岗区泰山北路16号公园丽景小区C栋1单元楼下烧烤饭店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南岗区委、区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泰山北路16号公园丽景小区C栋1单元楼下烧烤饭店油烟污染扰民问题,南岗区执法局到现场后发现,该处商家名称为放羊郎蒙古风情烧烤。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年8月6日,由南岗环保分局牵头组织多家执法部门到现场进行核实调查整改,经南岗环保分局调查后,证实处应归属香坊区环保部门处理,不在南岗环保分局管辖范围内。在执法过程中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其工商营业执照已经废业,并且该商户已经关门停业出兑,南岗区执法局执法人员也已将该牌匾摘下并将排烟系统堵死。

  (三)办理结果

  年8月6日,南岗区执法人员将在巡视检查过程中加大此类问题的执法监督力度。

  八、关于一是南岗区宣威街与十字街交叉口处附近省公安厅法医鉴定中心食堂排风机噪声扰民。二是宣西小区41栋、宣西小区家属区1号楼及地下室开设生鲜超市设4台外挂机噪声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市环保局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宣威街与十字街交叉口处附近省公安厅法医鉴定中心应为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该单位位于十字街45号,食堂风机位于宣威街上。法人代表毕宝文,该单位不对外营业。

  生鲜超市为宣西闻氏生鲜超市,位于宣西小区41栋1-2单元1层,经营者闻立健,营业执照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宣闻氏生鲜超市西(注册号)。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年8月5日,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南岗区宣威街与十字街交叉口处附近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食堂排风机未采取减震防噪措施,噪声扰民。宣西小区41栋1-2单元1层的宣西闻氏生鲜超市,未正式营业,外挂空调机7台,涉嫌噪声扰民。

  (三)办理结果

  年8月5日,哈市环保局南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食堂进行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实施整改的处理;对宣西闻氏生鲜超市进行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外挂空调,环境监测达标后方可使用的处理。

  九、关于五常市热力公司至五常铁路道口明渠污水直排入五常灌渠,沿途臭味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五常市委、市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污水排放地点,位于五常镇城乡结合部天宝热力公司至张家窑屯铁路道口,污水明渠全长约延长米,途经周家屯、张家窑两个自然屯,附近住户近户。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年8月5日,五常市政府组织五常市水务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已查明,此入污水系五常市五常镇建设大街以北居民生产生活污水,该污水由明渠排放,途经周家屯、张家窑两个自然屯,至张家窑铁路道口,汇入五常市污水处理厂北侧截流干管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拉林河。没有直接排入灌渠,但明渠内污水产生的臭味对周边住户造成了影响。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五常市热力公司至五常铁路道口明渠污水直接排入五常灌渠,沿途臭味扰民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三)办理结果

  年8月5日五常市市长宋泽刚、五常市常务副市长王明才在第一时间亲自召开现场会,五常市水务局、五常市住建局、五常市环保局、五常市城管局、五常市排水建设管理处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决定,成立此项工程领导小组。由五常市常务副市长王明才担任组长,由五常市监察局、五常市水务局、五常市住建局、五常市财政局、五常市环保局、五常市城管局、五常市五常镇人民政府为小组成员。此处明渠治理已纳入五常市治理污水计划并由黑龙江省城市勘测规划设计院设计,现已完成。工程设计规模为铺设双线钢筋砼管Dmm,管线全长延长米,检查井20座,砌石明渠延长米,投资约0万。该工程由五常市五常镇人民政府负责征地,五常市水务局负责组织施工,五常市财政局负责工程资金保障,五常市监察局负责督办。会议强调施工部门要严格按照此项工程设计进行施工,严把工程质量,保证在年12月31日前竣工。年8月6日施工队伍已进入施工现场,组织材料进场,开始施工。

  十、关于南岗区西桥小区(工大技术园区)供热锅炉烟尘污染扰民,煤堆扬尘污染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市环保局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西桥小区(工大技术园区)供热锅炉烟尘污染扰民,煤堆扬尘污染扰民问题,该供热锅炉为西桥物业管理中心设置,管理部门是哈尔滨工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张丽杰。用于周围居民住宅小区冬季供暖。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基本属实。

  年8月5日,哈尔滨市环保局南岗分局组织徐忆、刘国兴等环境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该锅炉房安装有3台10蒸吨锅炉和1台6蒸吨锅炉,均配备、使用多管除尘器,具备防治烟尘的基本功效。同时,也未发现该锅炉房在上一供暖期(年冬季至春季)有冒黑烟等烟尘污染现象。锅炉房堆放燃煤的场地设置围挡并苫盖防尘网,但因目前为非供暖期,该处大部分时间只有一人看护,疏于管理,未能及时更换风吹雨淋等自然造成破损的防尘网产生扬尘。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供热锅炉烟尘污染扰民、煤堆扬尘污染扰民问题不完全属实。

  (三)办理结果

  年8月6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规定对哈尔滨工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桥物业管理中心责令立即更换苫盖防尘网。

  十一、关于阿城区高明小区(老消防队楼)附近坤龙湾洗浴锅炉烟尘污染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阿城区委、区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阿城区高明小区(老消防队楼)附近坤龙湾洗浴锅炉烟尘污染扰民”问题。经调查,哈尔滨市坤龙港湾沐浴会所位于阿城区高明小区,经营者为李淑伟,经营范围为洗浴服务、住宿服务,工商注册号为。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年8月5日,阿城区环保局组织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发现哈尔滨市坤龙港湾沐浴会所2吨蒸汽锅炉正在使用中,使用燃料为型煤,主要用于会所汗蒸、桑拿、洗衣等环节和设备需要的蒸汽供应。经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单位于年12月31日接到《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限期并入集中供热热网或使用清洁能源的紧急督办通知》(哈阿政发[]24号)后,未按期并入集中供热热网或使用清洁能源,仍在使用燃煤锅炉,该行为违反了《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阿城区高明小区(老消防队楼)附近坤龙湾洗浴锅炉烟尘污染扰民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三)办理情况

  阿城区环保局于年8月6日,依据《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哈尔滨市坤龙港湾沐浴会所进行查处,责令该单位于年8月12日前自行拆除使用的燃煤锅炉。若该单位逾期不拆除,区环保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条第一款之规定,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并处以罚款。

  十二、关于香坊区永泰城小区附近哈尔滨物流中心夜间机器作业噪声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香坊区委、区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集装箱铁路中心站位于滨绥线新香坊站南侧。主要包括集装箱中心站、快运区,并对既有新香坊站车场进行改扩建。既有到发线有效长度由米延长至米。到发场利用既有新香坊站车场进行改扩建,既有车场改造占地16.7公顷。与永泰城小区相距1公里以上。建设用地为香坊区、黑龙江省香坊实验农场农垦两部分组成。哈尔滨集装箱铁路中心站项目于年2月20日由省环保厅审批,配套设施现未建设完毕,验收手续待配套设施建设完毕后办理。年7月30日投产,隶属单位为哈东站。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年8月5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哈尔滨集装箱铁路中心站主要为铁路集装箱装卸,经营时间为24小时。夜间产生噪声的设备为吊车。经与小区居民了解,产生噪声原因为火车进站鸣笛造成的。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其反映的哈尔滨集装箱铁路中心站有噪声扰民现象。

  (三)办理结果

  年8月6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就此事与铁路部门进行沟通,现铁路部门已对火车鸣笛情况进行调整,将现有火车使用的鸣笛设备改为低音鸣笛设备。同时在装卸货物过程中,使用电力吊车并采取压缩作业时间的作业方法。

  下一步,由于该项目按环评要求还未建设完毕,配套设施不完善,要求该单位在配套设施完善前,合理规划两侧土地功能,采用结构优良振动小的专业集装箱车辆。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以减少振动环境影响。

  十三、关于道里区地道街号楼下大队长火锅城电机噪声和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市环保局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道里区地道街号大队长火锅城电机噪声和油烟扰民,道里分局执法人员立即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6批举报受理信访事项清单上所指信息赶到现场,经查实地道街号为道里区串烧烤,该地址附近无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内容中的大队长火锅城。

  (二)调查核实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道里分局对地道街号串烧烤进行现场监察,未发现该单位存在油烟及噪声扰民情况。

  (三)办理情况

  道里分局将加大该区域的监管巡查力度,如发现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十四、关于南岗区西典家园小区B1栋楼2单元楼下模范先生、安徽版面、烧烤店等多家饭店,无专用烟道,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南岗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年8月5日,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西典家园小区B1栋楼2单元楼下模范先生、安徽板面、烧烤店等多家饭店,无专用烟道,油烟污染扰民问题。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年8月5日,南岗区执法局、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南岗区执法局驻哈西街道办事处执法中队来到现场后,发现上述饭店均为室内加工,但没有专业排烟系统,从门窗直接排放,没有占道加工排烟现象,不在南岗区执法局管辖范围内,执法人员已经联合街道办事处,对上述商家占道摆放桌椅现象进行清理。

  年8月5日上午10时,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深入西典家园小区B1栋楼进行了实地检查。检查发现,该栋共有餐饮业户5家,其中有营业执照、无餐饮许可证的3家:昕毓快捷餐厅,玖号酱饭屋快餐店,佰亿包子铺;无照经营的2家:安徽板面馆,猪脚饭。无举报受理清单反映的“模范先生、烧烤店”。检查人员对5家违法经营餐饮店当场下达了责令停业通知书,当事人都表示同意停业整改。

  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南岗区西典家园小区B1栋楼2单元楼下模范先生、安徽板面、烧烤店等多家饭店,无专用烟道,油烟污染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

  (三)办理结果

  年8月5日,南岗区执法局已经对占道摆放情况进行了清理;年8月6日上午,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再次现场检查5家餐饮店已经全部停业。同时,执法人员还将适时回访监督。

  十五、关于宾县褔宾洲镇褔盈小区东侧附近,海天华滨商务会馆洗浴中心粉尘污染、噪声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宾县县委、县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事项反映的宾县海天华滨商务会馆,位于宾县宾州镇胜利街公仆路福盈居民住宅小区,注册号230125600,法人代表孟祥玲,身份证号X。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年8月5日,宾县环保局组织市场监督、城管、水务、供排水等部门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宾县海天华滨商务会馆因使用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对周边居民造成粉尘污染。同时,排风风机运行时产生噪声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按照《宾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年)》要求,该型号锅炉应在年底前完成淘汰。该工商户已于今年8月4日停业,更换清洁能源锅炉及标准排风风机。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宾县宾州镇福盈小区东侧附近,海天华滨商务会馆洗浴中心粉尘污染、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三)办理结果

  年6月5日,宾县环保局依据《宾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年)》,对燃煤锅炉调查摸底中发现的宾县海天华滨商务会馆使用燃煤锅炉,下达了关于使用清洁能源的通知,该工商户已于今年8月4日停业,更换清洁能源锅炉及标准排风风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继续监督该工商户按照标准更换清洁能源锅炉和排风机,未更换清洁锅炉和风机前不得恢复营业,坚决防止再次发生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

  十六、关于松北区江北哈尔滨大剧院西侧附近湿地内,有一个污水排放口常年排放黄色污水,污染水体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市环保局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位于中源大道东侧松北区哈尔滨大剧院西侧。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三)办理结果

  年8月5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组织张铎、阚阔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针对黄水现场采取水样,同时发函至松北区城市管理局,复函中说明“排放口是我区为解决中源大道东侧雨水排放设置的5号雨水泵站。黄水为工程降水所产生的地下水,目前水源为恒大绿洲房地产项目产生的地下水。水颜色发黄是因为地下水氧化后产生变色所致,并非污水,恒大项目工程降水将在8月末结束。松北区排水为雨污分流制,污水有单独的污水管线输送至松浦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下一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大对松北区域内哈尔滨大剧院周边的巡查力度,待恒大项目工程降水在8月末结束后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松北分局加大监测频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七、关于道里区安松街楼下多家烧烤店烟筒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里区安松街楼下多家烧烤店烟筒油烟污染扰民问题。经查,该处共有9家烧烤店,其中6家烧烤店在墙体高空排烟设施下进行作业。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年8月5日,道里区政府组织道里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原味烧烤(安松街号)、鹿小串(安松街86号)、海遇海鲜小烤(安松街70号)、原始鞑子烤羊腿(安松街69号)、小嘴烤羊蝎子(安松街67号)、嘉强烧烤(安松街65号)、乌托邦羊腿羊排(安松街副63-1号)、海鲜烧烤大排档(安松街33号出兑)、笑眯眯烧烤(安松街31号出兑)9家烧烤店,其中乌托邦烤羊腿、嘉强烧烤、小嘴烤羊蝎子、原始鞑子烤羊腿、海遇海鲜小烤、鹿小串6家烧烤店存在在墙体高空排烟设施下进行作业现象。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安松街楼下多家烧烤店有烟筒油烟污染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

  (三)办理结果

  年8月5日,道里区行政执法局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对乌托邦烤羊腿、嘉强烧烤、小嘴烤羊蝎子、原始鞑子烤羊腿、海遇海鲜小烤、鹿小串6家烧烤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作业行为。现6家烧烤店全部进入室内作业。下一步,道里区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该区域管控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取缔。

  十八、关于哈尔滨市道外区文昌污水处理厂恶臭污染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市环保局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哈尔滨市文昌污水处理厂位于哈尔滨市道外区向江街东大坝外1号,隶属于龙江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230199002,法定代表人陆致成。哈尔滨市文昌污水处理厂,建于年,是哈尔滨兴建的第一座污水处理厂,主要负责处理来自马家沟排水区的污水,规模日处理能力为32.5万立方米,主要采用A/O脱氮工艺、BIOSTYRE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年2月9日通过环保验收。哈尔滨市太平污水处理厂,建于年,是哈尔滨市政府以国内外公开招标BOT方式市场化运行的项目。主要承担着哈尔滨市松花江南岸沿江截流排水体系的污水处理任务,规模为日处理能力32.5万立方米,采用A/O工艺,年2月14日通过环保验收。年底采用降低负荷的方式将文昌和太平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提升至一级B标准。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年8月5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道外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文昌、太平处理厂院内污水处理系统及污泥处置系统均正常运行。

  在厂内调查时,发现其异味源主要因素是生活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异味,由于污水处理厂建厂时间早,异味的控制在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建设过程中没有设计除臭工艺。

  (三)办理结果

  年8月5日,道外分局向市监测中心站提请对文昌污水处理厂厂界周边异味进行监测,市监测中心站已于8月5日晚17时至23时对文昌污水处理厂厂界周边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该企业厂界各监测点臭气浓度均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厂界二级标准限值。道外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八款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组织污水处理除臭工程,于年11月8日前整改完毕。并对该单位处予伍万元行政处罚。在整改期间该单位须采取措施减少恶臭排放,道外分局将每月跟踪监测。

  十九、关于南岗区马端街15号院一楼饭店油烟污染及烟囱排风噪声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市环保局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马端街15号院一楼共有两家饭店,一是马端街13号哈尔滨市南岗区旺耔家常菜生煎包店,该店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230103601233)经营者曹福全;二是马端街17号“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江都八色烤肉料理店”,该店办理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册号:),经营者姓名:李天娇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属实。

  年8月5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组织李文博、温崇慧等环境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投诉人反映的南岗区马端街15号附近共两家饭店,一是南岗区马端街13号“哈尔滨市南岗区旺耔家常菜生煎包店”,该店有油烟高空排放设施,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风机噪声扰民。二是南岗区马端街17号“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江都八色烤肉料理店”,该店未安装油烟高空排放设施,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风机噪声扰民。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南岗区马端街15号院一楼饭店油烟污染及烟囱排风噪声扰民”的问题情况属实。

  (三)办理结果

  年8月6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规定对哈尔滨市南岗区旺耔家常菜生煎包店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伍仟元整。

  年8月6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南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之规定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江都八色烤肉料理店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陆仟元整。

二十、关于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号丁香家园小区周围约20家饭店、超市、烧烤店油烟及噪声扰民。如:小区八号楼下水果超市和丁香超市空调机噪声扰民,丁香园侧门紧靠中民街春饼饭店排气装置噪声、油烟污染扰民等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香坊区委、区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丁香家园小区位于中山路-1号。被投诉的单位为“哈尔滨市香坊区辉煌果业生鲜超市”及“哈尔滨市香坊区老毛春饼家常菜馆”。“哈尔滨市香坊区辉煌果业生鲜超市”位于中山路号8栋,成立于年1月18日,经营者廉达航,有工商营业执照(230601157(1-1));“哈尔滨市香坊区老毛春饼家常菜馆”位于中山路号丁香园9栋1层2号,成立于年7月15日,经营者谢春雷,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年8月5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香坊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丁香家园小区南侧为中山小学校,小区北侧为中山路,均没有任何产生油烟、噪声的单位;小区东侧为中民街,与小区间隔20米以上。街上有一趟平房,有十余家家商品、食品销售单位,没有烧烤店,商服单位均无油烟、噪声扰民情况。

  丁香家园8号楼下有2家超市,分别为“辉煌果业水果蔬菜超市”、“丁香超市”。其中安装空调外挂机的超市为“辉煌果业水果蔬菜超市”,“丁香超市”内没有安装空调外挂机。“辉煌果业水果蔬菜超市”空调外挂机设施运行正常。现场监测,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小区9栋有一家饭店,叫“哈尔滨市香坊区老毛春饼家常菜馆”。饭店已安装高空排气筒,烟筒外观无漏烟破损情况。有一台风机,已采取防治措施。现场监测,噪声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排放标准。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丁香家园小区周围约20家饭店、超市、烧烤店等商服单位油烟及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小区八号楼下水果超市空调机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老毛春饼饭店风机噪声扰民情况不属实、油烟污染扰民情况不属实。

  (三)办理结果

  下一步,香坊环保分局将加强对上述单位的日常管理,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二十一、关于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号,双龙绿色家园楼下配货站噪声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道外区委、区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位于道外区红旗大街大新鞋城后身双龙绿色家园小区楼下门市,多家配货站及大新鞋城业户租用门市作为库房使用。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年8月5日,道外区政府组织区行政执法局执法二科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双龙绿色家园附近货站及大新鞋城商家为了能够及时补货,发货,普遍于双龙绿色家园一楼租用的门市作为库房使用,并在库房门前进行货物装卸。该地区由于受交通管制的原因,货运车辆只能是夜间到此进行货物卸运,并且附近的商家没有货物落地的行为,所有货物均为从车上直接搬运至仓库内,没有占道堆放行为。但是货物搬运库房的过程中确实产生了噪音问题。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道外区红旗大街号,双龙绿色家园楼下配货站噪音扰民的问题基本属实。

  (三)办理结果

  年8月5日起,道外区政府组织区行政执法局人员对此处实行24小时定点管控,发现问题及时清理,对该区域商家装卸货物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坚决杜绝出现占道堆货、理货等违章问题。同时劝导商家注意卸货方式,避免产生噪音。

  二十二、关于一是道里区河山街一排饭店及烧烤店油烟和噪声扰民。二是道里区何松街何家沟臭气扰民问题(第十六批号)

  第一、关于一是道里区河山街一排饭店及烧烤店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里区河山街一排饭店及烧烤店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经查,河山街共有34家餐饮企业,分别为:(老常记熏酱饺子城)河山街79-1号、(聚金阁餐厅)财智时代1-S11门市、(庄原烤肉丹东肥蚬子)河山街-3号、(小炉子一绝烧烤)河山街号、(如意斋炭火锅)河山街79-4号、(一手店啤酒屋)河山街79-5号(鼎源鸽烤吧)河山街83-1号、(可辣吧啤酒屋)河山街83号、(百年粥铺)河山街87号、(爆肚张熏酱饺子馆)河山街87-1号、(馋于焖烤)河山街89号、(五味百椒菜馆)河山街89-1号、(百利元包子铺)河山街91-1号、(如意烧鸽坊)河山街91-2号(小峰私房串烧烤店)河山街91-3号、(鑫顺回头来羊蝎子饭店)河山街97号(李家猪蹄)河山街号、(馋嘴烧烤店)河松小区栋1层4号、(居和家小馆)河松小区栋1层2号、(烤鸡手)河山街-5号、(赵家菜)河山街-2号、(小七烤海鲜)河山街-1号、(烧烤店)河山街90-5号、(博爱刘老妈砂锅坛肉店)河松小区栋1层4号、(火锅王)河山街23号、(山海关烤羊腿)河山街17号、(重庆桥头火锅)河山街27号、(爱唯食品有限公司餐饮分公司)河山街29-6号、(土柴主铁锅炖饭店)河山街29-3号、(阿里巴巴烧烤)河山街29-2号、(忆味轩回转串香锅)河山街29-1号。其中刘老妈砂锅(河山街80号)、爆炉烧烤(河山街90-5号)、小七烤海鲜(河山街-1号)、赵家菜(河山街-2号)、烤鸡手(河山街-5号)、居和家小馆(河山街-2号)、馋嘴烧烤(河山街-4号)、李家猪蹄饭店(河山街-1号)、丹东肥蚬子(河山街-3号)、爆肚张熏酱饺子(河山街87-1号)、一手啤酒屋(河山街79-5号)、鼎鸽烤之道(河山街83-1号)、可辣吧(河山街83-2号)、如意烧鸽坊(河山街91-2号)、常记饺子馆(河山街河松街交口)、特色闷烤(河山街89号)共16家有经道里区城市管理局与道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审批的外设排档(营业时段:17时至23时)。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年8月5日,道里区人民政府组织道里区行政执法局和道里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34家饭店均设有专用烟道,无露天烧烤现象;16家审批排档,有延时经营食客噪声扰民现象。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河山街一排饭店及烧烤店油烟扰民问题不属实,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三)办理结果

  年8月5日,道里区行政执法局依据《年哈尔滨市街路餐饮临时占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16家外设排档饭店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排档商家按时限营业,劝导食客减小音量,避免噪音扰民问题的发生。下一步,道里区行政执法局将加大对此区域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延时营业噪音扰民问题,将依据《年哈尔滨市街路餐饮临时占道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该排档予以取缔。

  第二、关于道里区何松街何家沟臭气扰民问题。

  此件市建委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何家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形成了东沟2万吨/日的倒提松花江水和西沟3.5万吨/日的平房污水处理厂达标水的河道景观水源,沿岸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并荣获“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称号。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年8月5日,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何家沟河松街河松小区段会形成间歇性臭味,与何家沟综合整治工程没有直接关联。经专家分析,形成间歇性臭味的原因:一是何家沟为自然生态河道,降雨过程中汇水区域内的泥沙和上游郊区段农田的泥土随雨水汇入河道,在河底逐步形成淤泥。淤泥中的微生物在分解过程中,会产生甲烷、硫化氢等刺激性气体。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为保障河道行洪排涝功能,橡胶坝等蓄水设施处于排空状态,河道水位降低,部分淤泥露出水面,形成间歇性臭味。二是何家沟两岸的综合整治范围内的慢道、广场等区域汇集的雨水可直接排入河道,两岸污水通过截污干线收集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但由于城区尚未整体实现雨污分流,降雨过程中城市排水管线中的雨水、污水均汇入两岸截污干线。为避免发生城市内涝,截污干线中的部分雨污合流水将通过溢流口进入河道,使河道中水体混入部分污水,形成间歇性臭味。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道里区河松街何家沟臭气扰民的问题情况基本属实。

  (三)办理结果

  为进一步解决间歇性臭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下步将重点推进两项工作。一是加大清淤工作频率。为保障何家沟汛期行洪排涝能力,在每年5月份定期实施何家沟河道清淤。针对道里区下游河段出现的淤泥外露引发的间歇性臭味问题,将加大重点易淤积河段的清淤工作频率,目前已开始实施埃德蒙顿路上游二次清淤,预计8月中旬可完成相应清淤任务。二是逐步拓展雨污分流范围。随着城市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城市雨污分流系统将进一步拓展,何家沟两岸截污干线将不再承担雨水输送功能,河道水体将常态化保持景观水标准,间歇性臭味可自然消除。

  二十三、关于道里区群力开发区居民小区(恒盛豪庭、星光耀、玫瑰湾、皇家花园、翡翠城)将生活垃圾常年随意倾倒至长岭湖附近,影响长岭湖附近村民正常生活问题(第十六批号)

  此件道里区委、区政府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道里区群力开发区居民小区(恒盛豪庭、星光耀、玫瑰湾、皇家花园、翡翠城)将生活垃圾常年随意倾倒至长岭湖附近,影响长岭湖附近村民正常生活问题。经查,该5处小区分别位于道里区群力办事处、城乡路办事处、工农办事处辖区。长岭湖周边涵盖新发镇五一村、建国村、庆丰村、新发村4个村区域。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不属实。

  年8月5日,道里区政府组织道里区城乡建设局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恒盛豪庭、星光耀、玫瑰湾、皇家花园、翡翠城5个小区日常生活垃圾处理均同垃圾清运保洁公司签订外包合同,每天由合同承办公司定时到小区集中收集后外运,外运地为市里统一倾倒点。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道里区群力开发区居民小区(恒盛豪庭、星光耀、玫瑰湾、皇家花园、翡翠城)将生活垃圾常年随意倾倒至长岭湖附近,影响长岭湖附近村民正常生活的问题情况不属实。

  年8月5日,道里区新发镇政府组织城管办、环保、执法、信访等部门及长岭湖周边的五一村、建国村、庆丰村、新发村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勘查,发现长岭湖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办公室院外东北角和省委机关农场北侧及深沟处有倾倒的生活垃圾。

  (三)办理结果

  道里区城乡建设局已告知全区物业企业,加强对垃圾外包企业倾倒垃圾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随意倾倒垃圾现象,立即终止外包合同,永不续用。

年8月5日,道里区新发镇政府组织人员车辆对长岭湖周边存有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共清运垃圾21车,现已清运完毕。同时,新发镇组织成立了长岭湖周边环境看护组,24小时值班看护长岭湖周边的环境,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倾倒垃圾。在通往长岭湖周边道路的主要路口,设置车辆限高标志并设立限高横杆,禁止垃圾车辆通行。

  十五批案件补充报告:

  一、关于大耿家村大耿家立交桥底垃圾堆恶臭,垃圾焚烧烟尘污染扰民问题(第十五批号)

  此件松北区委、区政府办理。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松北区松北镇大耿家村大耿家立交桥底垃圾恶臭,垃圾焚烧烟尘污染扰民。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举报基本属实。

  年8月6日,松北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对投诉人举报的内容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举报问题基本属实。一是现场发现,大耿家立交桥下确有建筑垃圾,约5立方米左右,另有偷卸生活垃圾约6立方米;二是现场发现有焚烧草垫痕迹,疑似将建设用草垫偷运至此焚烧,痕迹面积约7平方米,现已熄灭,有残迹。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大耿家村大耿家立交桥底垃圾恶臭,垃圾焚烧烟尘污染扰民的情况不完全属实。松北区已责成区城管和行政执法局立即将该处垃圾运走,焚烧现场予以清理并作消毒处理。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松北区将由城管局和行政执法局负责,督促松北镇大耿家村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二、关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乡茉莉村黑龙江省腾达胶粘剂有限公司粉尘污染及夏天昼夜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第十五批号)

  此件,由香坊环保分局牵头办理,已办结。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哈尔滨市香坊区幸福乡莫力村黑龙江省腾达胶粘剂有限公司粉尘污染及夏天昼夜施工噪声扰民”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不属实。

  年8月4日香坊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发现,黑龙江腾达胶粘剂有限公司于年由香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营业执照,于年停产至今,无环保手续和环保设施。经监察,该单位由于长期停产,目前现场无粉尘及夏天昼夜施工噪声扰民情况。调查结果表明举报人反映的“黑龙江腾达胶粘剂有限公司粉尘污染及夏天昼夜施工噪声扰民现象”情况不属实。

  (三)下一步计划

  如企业重新生产,香坊环保分局将申请哈尔滨市环境监测站对其生产所产生的粉尘、噪声进行监测。如监测结果超标,将对企业进行依法处理。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zhonghuicapital.com/jbjb/7210.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