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健康扶贫政策
01
参加基本医保补助个人参保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
基本医保“两升两降”倾斜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全区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每段提高5个百分点。
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
对患大病和慢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采取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分类救治措施。
大病集中救治病种
年纳入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年对新纳入的肺癌、乳腺癌、宫颈癌、和尘肺4种大病进行筛查,年全部救治完毕。
大病集中救治原则
患有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要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采取“四定两加强”措施,即: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确定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确定单病种收费、确定报销比例、加强责任落实、加强质量安全。
大病集中救治医保政策
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障基金等综合保障措施,为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医疗提供兜底保障,将农村牧区贫困人口住院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
对患有慢性疾病的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签约服务管理,将大病、特殊慢性病、长期慢病患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个人自付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
以苏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嘎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为主体,医院医生参与,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与贫困家庭签约。
签约服务
针对高危人群和普通慢病患者健康需求,进行分类管理,重点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蒙医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按照分级诊疗、急慢分治的原则,建立绿色通道和转诊机制,医院确定诊疗方案,实施有效治疗。
健康管理
对需要长期用药治疗的贫困慢病患者,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送医配药上门”的个性化贫困慢病患者服务管理模式。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为贫困患者提供精准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
对“重病”实施兜底保障
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您可以得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大病保障基金等多种政策兜底保障;慢病治疗患者门诊治疗可以得到健康管理和费用报销。
“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到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要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健康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保障基金等保障政策“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外就医后,可到旗县设置的便医院设立的结算窗口,进行“一站式”综合结算服务。
先诊疗后付费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零押金”制度,不需缴纳住院押金。
基层健康扶贫工作队职责
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提供治疗建议和康复指导意见。总的来说就是指导贫困户没有病如何防病,得病了到哪里治疗,治疗后如何报销,得病后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等。
锡林郭勒盟健康扶贫补充政策
02
基本医保“四提高、两降低、一取消”倾钭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各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和地方病种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累计报销封顶线与城乡居民补偿合并达到26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和大病保险起付线各降低5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内在同级别医疗机构二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取消起付线。
实施“1+1+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在农牧区采取“1+1+1+1”(即“1名医生+1名护士+1名嘎查村医+1个县级专业机构团队”)的模式开展签约工作。
编辑整理:刘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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